簡答
1、 屬性抽樣和變量抽樣分別屬于控制測試還是細節測試 ?
根據控制測試的目的和特點所采用的審計抽樣通常稱為屬性抽樣,其目的在于估計總體既定控制的偏差率或偏差次數。變量抽樣法又稱"變量抽查法",是指對稽查對象總體的貨幣金額進行實質性測試所采用的抽查方法。在實質性測試中運用的稽查抽查技術,主要是變量抽樣法。
2、 哪些內容應當納入審計工作底稿 ?
審計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總體審計策略、具體審計計劃、分析表、問題備忘錄、重大事項概要、詢證函回函、管理層聲明書、核對表、有關重大事項的往來信件 (包括電子郵件),以及對被審計單位文件記錄的摘要或復印件等。此外,審計工作底稿通常還包括業務約定書、管理建議書、項目組內部或項目組與被審計單位舉行的會議記錄、與其他人士 (如其他注冊會計師、律師、專家等)的溝通文件及錯報匯總表等。
3、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若注冊會計師完成了審計業務,應當自審計報告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若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業務中止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注冊會計師不得在規定的保存期限屆滿前刪除或廢棄任何性質的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