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
1、 具體審計計劃的內容 ?
具體審計計劃內容有:風險評估程序、進一步審計程序、其他審計程序
(1)風險評估程序:為了足夠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計劃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2)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3)其他審計程序:如期后事項、或有事項、持續經營、對法律法規的考慮、關聯方和舞弊等。
2、 審計程序中,重要性是如何確定的(開放)?
首先,確定重要性水平需要參考、了解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審計的目標,財務報表各項目的性質相關;,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及其波動幅度,這些事項是選擇基準的參考。
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注冊會計師通常先選定一個基準,再乘以某一百分比,得到一個恰當的金額,將其作為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
該基準和該企業行業和設立時間有關,百分比的選擇
3、 什么情況下會修改重要性水平 ?
修改重要性的情形修改重要性的情形主要是以下方面:審計過程中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獲取新信息;通過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經營的了解發生變化。修改重要性的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重要性水平定過高。如果重要性水平定過高,可能導致使用人決策的錯報往往沒有查出,導致使用人決策失誤并發生損失,從而引起訴訟。
另一方面是重要性水平定過低。如果重要性水平定過低,雖然可以將影響使用人決策的錯報漏報均查出來,不會被起訴,但由于需要查出的錯報太多,因此會發生較多的審計成本,甚至會出現收不抵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