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諸人身
訴諸人身是指用論證者自身或者別人在人身或處境上的優勢作為論據來論證某一個命題的真實性。論據與論題之間只具有心理上的相關性,并不具有邏輯上的相關性。如:“某某人格高尚,他的話可信。”常言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人格優秀的人說話未必全對。再如,某人是共產黨員,所以他肯定不會犯政治錯誤;某人在研究機關工作,所以他寫的文章一定有學術價值;某人研究倫理學,所以他的言語和行為一定符合道德規范;某人研究邏輯,所以他的話一定符合邏輯。人的出身、經歷、職業、地位等各種處境優勢,都不能成為論證其論題真實性的充足理由。
二、訴諸權威
訴諸權威是指在論證中以本人或他人的權威為根據來論證某一論題。訴諸權威也可以看成是訴諸人身的一種情況。其公式是:因為某人是權威,所以他的話是正確的。例如,“地心說”是不能懷疑的,因為亞里士多德就是這么認為的。當然,權威不可隨便抹殺,在相當的范圍內,權威是應該得到尊重的。但在相當范圍以外,權威就應該收到限制了。
三、訴諸無知
訴諸無知是指以人們對一個命題的無知為根據,從而斷言該命題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其公式是:因為尚未證明A假,所以A是真的。或者:因為尚未證明A真,所以A還假的。例如,鬼是存在的,因為還沒有人能夠證明鬼是不存在的。實際上,人們對某一現象領域的無知,根本不能成為對該領域下斷語的邏輯理由。邏輯推論的實質,是由已知推測未知,而不能把未知作為知的理由。
四、訴諸眾人
訴諸眾人是指援引眾人的意見、見解、信念或常識來進行論證。其一般公式是:因為眾人都這么認為,所以是正確。例如,鬼是存在的,因為很多人都說見過鬼。當然,多數人的意見是值得尊重的。但是,眾人的意見未必都是真理,有時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里,而眾人的看法確實謬見。例如,在哥白尼之前,眾人認為太陽和其他行星都是繞地球旋轉,但這并不符合事實。
五、訴諸憐憫
訴諸憐憫又稱訴諸情感,即借助打動人們的憐憫心、同情心,以誘使人們相信某一命題。例如,學生李某數學沒考好,他找到老師說:“如果您給我不及格,我的獎學金就沒了。”